GHS分类与标签 · 新闻解读
新增5种危化品分类信息已公布:先按CAS定位,再核对SDS和标签
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2026年第3号公告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官网标示发布日期为4月16日;4月30日公布的配套通知附有分类信息表。对相关生产、进口和经营企业,当前应先按CAS号比对产品与原料台账,再核对分类及文件适配。配套通知中的许可办理节点为2026年7月31日,已经过去;它不是所有含这些成分混合物的统一SDS改版期限。
地区:中国
文件状态:公告已施行;配套许可节点已过
本文依据日期:2026-04-30(官方来源日期见文末;与网站发文时间分开记录)
用身份核对避免名称遗漏
公告附件列明5个CAS:624-65-7、61717-82-6、82551-63-1、1516-70-7和5437-38-7。企业可将其与采购、配方及在售产品台账比对,再用中文名和别名复核。依据:公告附件新增化学品信息。
分类表还给出具体危险类别。例如3-氯丙炔列有易燃液体类别2;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列有爆炸物1.1项。这里仅举核对线索,完整类别应逐行读取附件,不能只摘一个最显眼的危险。依据:配套分类信息表第1—4行。
分类核对和许可登记是不同工作
配套通知要求按分类信息表开展监管,督促相关生产、进口企业及时办理危化品登记,并提出相关企业许可办理安排。企业应结合自身活动核实许可、登记状态;本篇提供的是文件检查入口,不替企业作出许可适用结论。依据:通知第一至三项。
对于含这些成分的混合物,应进一步核对浓度、稳定化或稀释状态、实际物态及适用分类规则。成分被纳入目录,不代表任意含量的混合物均自动继承原物质的全部类别,也不能仅凭浓度低就直接认定无义务。
企业如何处理
- 当前:按CAS筛查产品和原料,记录匹配结果及实际供货形态;对没有命中的品种保留筛查范围。
- 命中后:取得完整分类表,与SDS第2、3节和标签逐项核对,同时检查安全操作和应急信息是否需要联动修订。
- 并行确认:由负责许可、登记的人员核查相关事项完成情况;已过的7月31日节点应按实际情况处理,不在文章中另设新的宽限期。
形成能追踪的差异清单
Regulix建议每项差异说明旧写法、官方依据、产品判断及处理结果。分类来源改变而最终结论不变时,也宜记录复核理由。若分类发生变化,应检查对应标签与有关章节,而不是仅在第15节补写公告名称。运输分类仍需依据运输规则及实际产品资料单独核实,不由本表自动推出所有运输条件。
此外,原料台账和成品台账需要分别保留结果。筛查命中某一原料后,可以先通知配方负责人确认它进入哪些产品、以何种形态和范围存在,再确定需要开展的成品评价。对未完成判断的产品,应记录待确认事项和所需资料,不能在台账上简单勾选“已更新”并据此向客户表示所有相关义务都已完成。
Regulix 相关服务
可围绕命中的产品核对分类依据,审核SDS相关章节和标签内容,并按确认结果完成文件更新。 SDS 合规审核与更新、GHS 标签编制。
官方来源与核验说明
- 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6年第3号)
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
原始发布日期:2026-04-16
成文2026-04-09;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发布日期取页面元数据,不取URL日期。
本文核验日期:2026-11-05 - 应急厅函〔2026〕159号及分类信息表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原始发布日期:2026-04-30
成文2026-04-28;附件WPS已下载并读取。
本文核验日期:2026-11-05 - 3-氯丙炔等5种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附件原件)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原始发布日期:2026-04-30
本文核验日期:2026-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