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4-叔丁基甲苯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Benzene, 1-(1,1-dimethylethyl)-4-methyl-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3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4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2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3 吸入危害,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易燃液体和蒸气 吞咽有害 吸入致命 造成轻微皮肤刺激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必须立即接受具体治疗(见SDS第四部分)。 如出现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不得诱导呕吐。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保持容器密闭。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4-叔丁基甲苯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98-51-1 | ||
吸入 | : | 立即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若呼吸停止,施予人工呼吸。保持患者温暖与休息。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立即用水清洗皮肤。若渗透衣服,立即脱掉衣服,再用水冲洗皮肤。若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 |
眼睛接触 | : | 使患者镇静或将眼睛保持密闭。立即以大量水冲洗眼睛,并不时地撑开上下眼皮。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失去意识或昏迷的患者不可经口喂食任何的食品。勿催吐。立即就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患者吸入时,考虑给予氧气;吞食时,考虑洗胃、活性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