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2,5-二氯苯胺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2,5-dichloroaniline | |
GHS 危害分类 |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皮肤致敏物,分类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2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分类2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分类2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2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造成严重眼损伤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可能对器官造成损害 长期或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有毒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戴防护手套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已接触或有疑虑: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收集溢出物。 | ||
储存 |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2,5-二氯苯胺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95-82-9 | ||
吸入 | : | 1.若吸入熏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2.让患者躺平休息,并注意保暖。3.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应先在初步急救前将之移除。4.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最好使用苏醒器(Demand-ValveResuscitator)、袋瓣罩装置(Bag-Valve-MaskDevice)或口袋面罩(PocketMask),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5.立刻送医治疗。 | |
皮肤接触 | : | 快速、小心地用干净的干布擦掉皮肤上的污染物质。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直至毒物资讯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送医治疗。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以清水冲洗。翻开眼皮彻底清洗眼睛。持续冲洗至毒物资讯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刻送医治疗。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将活性碳糖浆加入水中给患者饮用,一杯水至少应加入三茶匙,不可喂食无意识的患者。建议的急救方式为催吐(仅可对意识清楚者进行),但由于有异物吸入的风险,最好交由医师决定催吐的必要性以及将胃部净空的方法。特殊情况下(活性碳糖浆不适用时),应交由医师进行急救。催吐时,应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必须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则应将患者及安全资料表复本一起送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毒性来自使血管扩张和造成血红素氧化。30分钟内会产生影响。临床上发绀症状最先出现。假使需要,应先增加血液中氧气的传送。在有冠状动脉或肺部疾病的患者上装设心脏监听装置。低血压时应采取Trendelenburg姿势和静脉注射,可能须要多巴胺。如果多重物质误食的话,须要给予Naloxone、葡萄糖和维他命B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