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邻乙酰乙酰氨基苯甲醚、2-甲氧基-N-乙酰 乙酰基苯胺;N-(2- 甲氧基苯基)-3-氧 代丁酰胺;乙酰乙 酰-2-甲氧基苯胺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o-Acetoacetanisidine, 2-Methoxy-N-acetoacetanilide;o-Acetoaceta niside;Acetoacetyl-2-anisidine;Butanamide, N-(2-methoxyphenyl)-3-oxo-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4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警告
危险说明吞咽有害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响应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储存适当容器:检查容器是否有清楚的标示和不会溢漏。使用聚乙烯或聚丙烯制的容器储存。储存不相容物:许多芳香胺(芳香族胺类如苯胺、N-乙基苯胺、邻甲苯胺、二甲苯胺等及其混合物)是会自燃的,并带有红色的硝酸熏烟。当胺类溶于三乙基胺,在-60℃或更低的温度时会发生自燃。各种金属氧化物及其盐类会促进胺-红色硝酸熏烟引燃。如:可溶性物质如氧化铜(Ⅰ)、偏钒酸铵,不溶性物质如氧化铜(Ⅱ)、氧化铁(Ⅱ)、重铬酸钾。避免与氧化剂、酸、氯酸、酸酐、氯甲酸一起储存。储存要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紧闭。储存于阴凉、干燥并免受恶劣环境的地方。远离不相容物质及食品容器。避免容器物理性损坏并定期测漏。遵守制造商之储存和操作建议。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邻乙酰乙酰氨基苯甲醚、2-甲氧基-N-乙酰 乙酰基苯胺;N-(2- 甲氧基苯基)-3-氧 代丁酰胺;乙酰乙 酰-2-甲氧基苯胺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92-15-9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发生危害效应时,应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若无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呼吸困难,由受过培训的人供给氧气。立即送医。
皮肤接触将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移除,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于再次使用前,须彻底清洗和干燥。销毁受污染的鞋子。
眼睛接触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
食入立即与当地毒物中心或医师联络。若患者已经失去意识,勿催吐或是给予任何流质。给予患者大量的水或牛奶。允许呕吐发生。若发生呕吐,使患者的头低于臀部以免吸入呕吐物。若患者已失去意识,将头部转至侧边。立即就医。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呼吸道灼伤、皮肤灼伤、眼睛灼伤、黏膜灼伤。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