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甲苯-2,6-二异氰酸酯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2,6-二异氰酸甲苯酯;2,6-TDI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toluene-2,6-di-isocyanate;2,6-toluene diisocyanate;4-methyl-m-phenylene diisocyanate | |
GHS 危害分类 | |||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2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2 呼吸道致敏物,分类1 皮肤致敏物,分类1 致癌性,分类2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3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3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吸入致命 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严重眼刺激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病症状或呼吸困难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怀疑会致癌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使用前取得专用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运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必须立即接受具体治疗(见SDS第四部分)。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出现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长时间眼刺激:求医/就诊。 如出现呼吸系统病症: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如已接触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保持容器密闭。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甲苯-2,6-二异氰酸酯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91-08-7 | ||
吸入 | : | 若发生危害效应时,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若无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呼吸困难,由受过培训且合格的人供给氧气。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将受污染的衣物和靴子移除,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受污染衣物和靴子于再次使用前须彻底清洗和干燥。销毁受污染的鞋子。 | |
眼睛接触 | : | 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立刻与地方毒物中心或医师联络。若患者已失去意识,不可催吐或喂食任何流体。若患者呕吐,保持其头部低于臀部以减低吸入危险。若患者已失去意识,将头部转至侧边。立即就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吸入可能致死、呼吸道灼伤、皮肤灼伤、眼睛灼伤、黏膜灼伤、过敏反应、可能致癌(动物)。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患者吸入时,建议给予氧气。吞食时,建议洗胃及给予活性碳糖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