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1,4-二氯-2-丁袂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2-Butyne,1,4-dichloro-、Bis(chloromethyl)acetylene、1,4-Dichlorobutyne、1,4-Dichloro-2-butyne | |
GHS 危害分类 | |||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3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吞咽会中毒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 ||
响应 |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漱口。 | ||
储存 |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1,4-二氯-2-丁袂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821-10-3 | ||
吸入 | : | 1.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2.让患者躺平休息,并注意保暖。3.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应先在初步急救前将之移除。4.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最好使用苏醒器(Demand-ValveResuscitator)、袋瓣罩装置(Bag-Valve-MaskDevice)或口袋面罩(PocketMask),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5.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及鞋子。以清水和肥皂清洗皮肤及头发。若感到刺激,应就医治疗。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以清水冲洗。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立即就医,若持续感到疼痛或症状复发就医治疗。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若不慎吞食,应尽快就医治疗。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必须立即就医治疗。如果患者意识清醒可给与饮水。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或有特殊说明,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以手指进行催吐,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则应将患者及安全资料表复本一起送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依其症状进行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