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五氯硝基苯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硝基五氯苯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quintozene;pentachloronitrobenzene;nitropentachlorobenzene | |
GHS 危害分类 | |||
皮肤致敏物,分类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分类1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警告 | ||
危险说明 |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戴防护手套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收集溢出物。 | ||
储存 | 储存于冷冻库中或低温、干燥处。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五氯硝基苯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82-68-8 | ||
吸入 | : | 立刻离开受污染地区,以呼吸新鲜空气。提供救灾人员呼吸保护设备。如有咳嗽、呼吸困难或其他任何症状发生(甚至在暴露后数小时才发生不适症状),应立即寻求医疗救援。 | |
皮肤接触 | : | 身体接触到的部位,以大量水及肥皂彻底冲洗。在冲水中脱下受污染衣物。隔离受污染的衣物避免其他人员的接触。将受污染的衣物脱下,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冲洗15-20分钟以上,直到认为干净为止。如洗后患处仍有刺激感觉,立即就医。 | |
眼睛接触 | : | 立即脱下任何镜片。以大量清水或生理食盐水冲洗眼睛至少20~30分钟。将配戴的镜片立即卸下,接触毒物的眼睛应先以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以上,如冲洗20分钟后仍有不适,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如果没有痉挛现象,给患者1至2杯的水或牛奶稀释物质。如果患者的呼吸道畅通,立即向医疗或毒物中心联络寻问是否催吐。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可由食入、吸入及皮肤接触而吸收,症状会延迟一到四小时才会发生,尿及呕吐物有苦杏仁味,包括眼睛、皮肤的刺激、头痛、发绀、无力、头晕、混乱、恶心、呕吐、胸痛、呼吸困难、心跳加快及昏迷,也会产生变性血红素血症。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患者吸入时:如果有咳嗽或呼吸困难发生,评估呼吸道刺激、支气管炎或肺炎情形。必要时使用呼吸器给予氧气支持。治疗气管痉孪用beta2agonist或corticosteroids。 患者吞食时:考虑洗胃、提供活性碳。若病人症状明显且有发绀的现象,或是病人症状不明显但是变性血红素的值超过30%时,应经由静脉缓慢注射甲基蓝(剂量:1%甲基蓝给予剂量是每公斤体重1-2毫克)。眼睛暴露:若还是有刺激感、痛、肿胀、流泪、畏光等情形,则病人应该继续在医院接受观察。皮肤接触:如持续刺激及疼痛,则须做检查。若病人症状明显且有发绀的现象,病人有变性血红素血症,应经给予甲基蓝治疗(剂量:1%甲基蓝给予剂量是每公斤体重1-2毫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