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乙酸甲酯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醋酸甲酯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methyl acetate;acetic acid methyl ester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2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3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造成严重眼刺激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长时间眼刺激:求医/就诊。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乙酸甲酯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79-20-9 | ||
吸入 | : | 若患者无意识或反应,急救前先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自已的安全。移除污染源或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若呼吸停止,立即受训过人员施予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尽速以缓慢流动的温水冲洗20分钟以上。冲洗时并脱掉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饰品(如表带、皮带)。若刺激感持续,再反复冲洗。须将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饰品,完全除污后再使用或丢弃。 | |
眼睛接触 | : | 立即撑开眼皮,以缓慢温水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20分钟。冲洗时要小心,不要让含污染物的冲洗水流入未受污染的眼睛里。若冲洗后仍有刺激感,再反复冲洗。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或已失去意识或痉挛,勿经口喂食任何东西。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给患者喝240~300毫升的水。不可催吐,若患者自然呕吐,让患者身体向前以避免吸入呕吐物之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复给水。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训过的人施以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腹苏术。立即就医。迅速将患者送至紧急医疗单位。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刺激、抑制中枢神经系统。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无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