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1S)-2,6,6-三甲基-二环[3.1.1]庚-2-烯、(1S)-(-)-α蒎烯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Bicyclo[3.1.1]hept-2-ene, 2,6,6-trimethyl-, (1S)-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3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5 皮肤致敏物,分类1 吸入危害,分类1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易燃液体和蒸气 吞咽可能有害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不得诱导呕吐。 收集溢出物。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1S)-2,6,6-三甲基-二环[3.1.1]庚-2-烯、(1S)-(-)-α蒎烯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7785-26-4 | ||
吸入 | : | 1.若吸入熏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受污染区域。2.让患者躺平休息,并注意保暖。3.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4.如病患没有呼吸,则须进行人工呼吸,最好使用苏醒器(Demand-ValveResuscitator)、袋瓣罩装置(Bag-Valve-MaskDevice)或口袋面罩(PocketMask),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5.立即送医治疗。 | |
皮肤接触 | : | 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可使用肥皂清洗。若感到刺激,应就医治疗。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以清水冲洗。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立刻送医治疗,若感到持续疼痛或症状复发就医治疗。眼睛若受伤,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若不慎吞食,禁止催吐。若有呕吐情形,可让病人维持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仔细观察患者情形。对于想睡或逐渐失去意识者,禁止给予液体。给水漱口,若患者可饮水,可缓慢给予饮用水。立即就医治疗。避免饮用牛奶或油脂、醇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呕吐时,若异物吸入肺中,可能引起腹部损伤,因此不可使用物理性或药物性方式进行催吐。当有清空胃中物质的必要性时,应使用物理性方法催吐,可能包括以气管插管后进行洗胃。若在摄入该物质后发生自发性呕吐情形,且当物质吸入肺中的不良反应延迟长达48小时发生时,应监测病患是否有呼吸困难情形。对于急性或短期接触石油蒸馏物或相关的碳氢化合物:(1)吸入或吞食石油蒸馏物对生命主要的威胁为呼吸衰竭。(2)应立即评估呼吸衰竭(发绀、呼吸急促、肋间内缩、迟钝)病患的生命迹象并给予氧气。(3)若病患吸入量不足或动脉血氧浓度过低(PO250mmHg),须插管治疗。(4)心律不整可能和吸入或吞食碳氢化合物有关,已有心电图证实碳氢化合物会引起心肌伤害。(5)症状明显的病患应架设静脉输注管线并监测心脏功能。(6)肺脏会分泌吸入的溶剂,因此高通气量会改善清除率。(7)在呼吸稳定后应立即照射胸部X光,重复纪录呼吸通气情形,检测是否有产生气胸。(8)治疗支气管痉挛时,不建议使用肾上腺素,因为心脏可能会对儿茶酚胺敏感。(9)吸入对心脏有选择性的支气管扩张剂(Alupent、Salbutamol)是较佳的作法,加入ammiophylline则是第二线疗法。(10)对于需要除污的病患可进行洗胃。(11)成人病患应使用有气囊的气管内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