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1,4-苯二甲酸双(环氧乙烷基甲基)酯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1,4-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bis(oxiranylmethyl) ester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皮肤致敏物,分类1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说明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严重眼损伤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戴防护手套
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响应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出现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储存适当容器:使用金属桶/罐储存。依照厂商建议方法包装。检查容器是否有清楚的标示及免于泄漏。储存不相容物:环氧化物与酸、碱、氧化剂和还原剂有高度的反应性。环氧化物可能与无水金属氯化物、氨、胺和1A族金属反应。过氧化物会与环氧化物产生聚合反应。避免与氧化剂反应。储存要求:-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1,4-苯二甲酸双(环氧乙烷基甲基)酯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7195-44-0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
皮肤接触立刻脱除所有受沾染的衣物及鞋靴。以清水及肥皂清洗皮肤及头发。若感到刺激,应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刻以清水冲洗。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立即就医,若感到持续疼痛或症状复发就医治疗。眼睛若受伤,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食入若不慎吞食,应尽快就医治疗。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必须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则应将病人及安全资料表复本一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若无法立刻进行治疗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时,除非有特殊说明,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以手指进行催吐,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以物理性方法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依其症状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