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N,N'-二异丙基碳二亚胺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N,N'-Methanetetraylbis-2-propanamine、Diisopropyl-carbodiimide、Diisopropylcarbodiimide、1,3-Diisopropylcarbodiimide、DIC、N,N'-Diisopropylcarbodiimide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3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2 呼吸道致敏物,分类1 皮肤致敏物,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易燃液体和蒸气 吸入致命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病症状或呼吸困难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造成严重眼损伤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必须立即接受具体治疗(见SDS第四部分)。 如出现呼吸系统病症: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保持容器密闭。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N,N'-二异丙基碳二亚胺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693-13-0 | ||
吸入 | : | 1.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2.让患者躺平休息,并注意保暖。3.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应先在初步急救前将之移除。4.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最好使用苏醒器(Demand-ValveResuscitator)、袋瓣罩装置(Bag-Valve-MaskDevice)或口袋面罩(PocketMask),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5.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及肥皂清洗皮肤及头发。若感到刺激,应寻求医疗照护。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翻开眼皮持续冲洗眼睛。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必须立即就医治疗。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或有特殊说明,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以手指进行催吐,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则应将患者及安全资料表复本一起送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依其症状进行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