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乙酸(含量>80%)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醋酸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acetic acid (more than 80%)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3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易燃液体和蒸气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乙酸(含量>80%)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64-19-7 | ||
吸入 | : | 急救前先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自身的安全。移除污染源或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果呼吸困难,于医师指示下由受过培训的人供给氧气。避免患者不必要的移动。肺水肿的症状可能延迟达48小时。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必要时则戴防渗手套以避免触及该化学品。以温水缓慢冲洗受污染部位20~30分钟。如果刺激感持续,反复冲洗。冲水中脱掉受污染的衣物、鞋子和皮饰品。立即就医。需将污染的衣服、鞋子以及皮饰品须完全洗净除污后方可再用或丢弃。 | |
眼睛接触 | : | 必要时则戴防渗手套以避免触及该化学品。立即将眼皮撑开,以缓慢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20分钟。可能情况下可使用生理食盐水冲洗,且冲洗时不要间断。避免清洗水进入未受影响的眼睛。如果刺激感持续,反复冲洗。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孪,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切勿催吐。给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以稀释胃中的化学品,若有牛奶可于喝水后在给予牛奶喝。若患者自发性呕吐,让其身体向前顷以减低吸入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复给水。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训过人施予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刺激、灼烧感,吸入肺部也会引起致命的肺水肿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患者吸入时,建议给予氧气。避免洗胃或引发呕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