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2-氯-2-丙烯-1-醇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2-Propen-1-ol, 2-chloro-, β-Chloro allylalcohol;2-Chloro-2-propen-1-ol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易燃液体,分类3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说明易燃液体和蒸气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响应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储存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处须加锁。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2-氯-2-丙烯-1-醇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5976-47-6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暖。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刻送医治疗。吸入蒸气或气溶胶(雾滴、薰烟)可能会导致肺水肿。腐蚀性物质可能会导致肺脏损伤(如:肺水肿、肺内有液体)。该反应可能会在暴露24小时后才延迟发生,患者应妥善休养(最好保持半横躺姿势),即使症状未显现或尚未出现也必须持续接受医疗观察。
皮肤接触立刻以大量清水冲洗身体及衣物,最好使用安全淋浴器。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直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送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刻翻开眼皮持续冲洗眼睛。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刻送医治疗。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食入立刻联系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以寻求相关建议。立即就医治疗。若不慎吞食,禁止催吐。若有呕吐情形,可让病人维持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仔细观察患者情形。对于想睡或逐渐失去意识者,禁止给予液体。给水漱口,若患者可饮水,可缓慢给予液体。立即就医治疗。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基础疗法:必要时,以抽吸方式使其呼吸道畅通,观察其呼吸状况,若其呼吸量不足,则可协助其呼吸;以非再呼吸面罩供给氧气,其供给速率为10-15L/min;若有肺水肿或休克情形,则应接受观察及治疗;可能会有病发情形,不可催吐,若疑似吞食该物质,则应先漱口并在患者可吞咽的情况下饮用200毫升的水(建议饮用量为5ml/kg)来进行稀释(患者会有强烈的呕吐反射且不会流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