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甲基环氧乙烷的聚合物与环氧乙烷乙 醚和 2-乙基-2-羟甲基-1,3-丙二醇 (3:1)的聚合物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Oxirane, methyl-, polymer with oxirane, ether with 2-ethyl-2-(hydroxymethyl)-1,3-propanediol (3:1), Trimethylolpropane, ethoxylated, propoxylated;Trimethylolpropanepoly(oxyethylene, oxypropylene) ether | |
GHS 危害分类 |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造成严重眼损伤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 ||
响应 |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 ||
储存 | 适当容器:使用金属桶/罐储存。依照厂商建议方法包装。检查容器是否有清楚的标示及免于泄漏。储存不相容物:避免与氧化剂反应。储存要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紧闭。禁止吸烟、光照或引火源。储存于阴凉、干燥及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不相容物质和食物器皿。避免容器物理性损坏并定期测漏。遵守厂商提供之储存及处置建议。 | ||
处置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甲基环氧乙烷的聚合物与环氧乙烷乙 醚和 2-乙基-2-羟甲基-1,3-丙二醇 (3:1)的聚合物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52624-57-4 | ||
吸入 | : | 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暖。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及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若有肥皂,可使用肥皂清洗。若感到刺激,应就医治疗。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翻开眼皮持续冲洗眼睛。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若不慎吞食,应尽快就医治疗。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必须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或有特殊说明,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以手指进行催吐,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以物理性方法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有毒物质(若无指定疗法):基础疗法:必要时,以抽吸方式使其呼吸道畅通,观察其呼吸状况,若其呼吸量不足,则可协助其呼吸;以非再呼吸面罩供给氧气,其供给速率为10-15L/min;若有肺水肿或休克情形,则应接受观察及治疗,可能会有病发情形;不可催吐,若疑似吞食该物质,则应先漱口并在患者可吞咽的情况下饮用200毫升的水(建议饮用量为5ml/kg)来进行稀释(患者会有强烈的呕吐反射且不会流口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