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4-溴-1-丁烯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4-Bromo-1-butene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2 呼吸道致敏物,分类1 皮肤致敏物,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2A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3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病症状或呼吸困难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造成严重眼刺激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如出现呼吸系统病症: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长时间眼刺激:求医/就诊。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4-溴-1-丁烯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5162-44-7 | ||
吸入 | : | 若发生危害效应时,应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若无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吸入熏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持温暖。5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立即送医。 | |
皮肤接触 | : | 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若有肥皂,可使用肥皂清洗。若感到皮肤刺激,应寻求医疗照护。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以清水冲洗。翻开眼皮彻底清洗。立刻送医治疗;若感到持续疼痛或症状复发须就医治疗。眼睛若受伤,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若不慎吞食,禁止催吐。若有呕吐情形,使患者躺平或左侧卧姿势(若可能,保持头向下姿势),以保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小心照顾患者。对于想睡或逐渐失去意识者,禁止给予液体。给予清水漱口。若患者可饮水,尽量缓慢给予液体。寻求医疗建议。禁止给饮牛乃或油脂类液体、酒精。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严重眼睛伤害、吸入会出现过敏或气喘症状、过敏皮肤反应、伤害胎儿、昏睡、头晕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依据症状进行处理。请勿催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