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4-三氟甲氧基苯胺、对氨基三氟甲氧基苯;4-(三氟甲氧基)苯胺,98%;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p-Aminotrifluoromethoxybenzene、4-Trifluoromethoxyaniline、4-(Trifluoromethoxy)aniline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易燃液体,分类4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3
急性毒性-经皮,分类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分类2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说明可燃液体
吞咽会中毒
皮肤接触致命
造成严重眼损伤
长期或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严防进入眼中、接触皮肤或衣服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响应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漱口。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储存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存放处须加锁。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4-三氟甲氧基苯胺、对氨基三氟甲氧基苯;4-(三氟甲氧基)苯胺,98%;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461-82-5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暖。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
皮肤接触立刻以干燥并干净的布料快速但轻柔的擦拭掉沾染皮肤的物质。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及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直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送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刻翻开眼皮持续冲洗眼睛。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食入若不慎吞食,应尽快就医治疗。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必须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或有特殊说明,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以手指进行催吐,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以物理性方法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依其症状进行治疗。通风以改散氧气的流动,使用高压氧并没有决定性好处。高铁血红蛋白超过30%应给予亚甲基蓝(10mg/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