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甲基乙烯基亚硝胺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n-Methyl-N-nitrosovinylamine、Methylvinylnitrosamine、n-Methyl-N-nitrosoethenylamine、n-Methyl-N-nitroso-ethenylamine、MVNA、N-Nitrosomethylvinylamine | |
GHS 危害分类 | |||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2 致癌性,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吞咽致命 可能致癌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使用前取得专用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运。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 ||
响应 |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漱口。 如已接触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 ||
储存 |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甲基乙烯基亚硝胺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4549-40-0 | ||
吸入 | : | 若发生危害效应时,应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若无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呼吸困难,由受过培训的人供给氧气。立即送医。 | |
皮肤接触 | : | 将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移除,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于再次使用前,须彻底清洗和干燥。 | |
眼睛接触 | : | 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若吞食,给予大量的水,切勿催吐。立即就医。医护人员在场时,才能进行催吐。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或已失去意识,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若吞食,可能造成潜在致命危害。疑似有癌症危害(动物)。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患者吸入时,考虑给予氧气。若吞食,考虑洗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