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2,2'-氧基二(N,N-二甲基乙胺)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Ethanamine, 2,2'-oxybis[N,N-dimethyl-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4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4 急性毒性-经皮,分类3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2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皮肤致敏物,分类1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2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可燃液体 吞咽有害 皮肤接触会中毒 吸入致命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必须立即接受具体治疗(见SDS第四部分)。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收集溢出物。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保持容器密闭。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2,2'-氧基二(N,N-二甲基乙胺)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3033-62-3 | ||
吸入 | : | 1.若吸入熏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受污染区域。2.让患者躺平休息,并注意保暖。3.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4.如病患没有呼吸,则须进行人工呼吸,最好使用苏醒器(Demand-ValveResuscitator)、袋瓣罩装置(Bag-Valve-MaskDevice)或口袋面罩(PocketMask)。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5.立即送医治疗。6.吸入蒸气或浮质(雾滴、熏烟)可能会导致肺水肿。7.而该反应可能会延迟至暴露后24小时,吸入者须完全放松休息(最好保持半卧姿),若未(尚未)产生症状,则必须受到医疗看护。8.须交由医师或授权人看护。 | |
皮肤接触 | : | 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身体及衣物,最好使用安全淋浴器。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及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直至毒物资讯中心或医生接续医疗照护。送医治疗。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以清水冲洗。翻开眼皮彻底清洗眼睛。持续冲洗至毒物资讯中心或医生接续医疗照护,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刻送医治疗。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立刻联系毒物资讯中心或医生,以寻求相关建议。立即就医治疗。若不慎吞食,禁止催吐。若有呕吐情形,可让病人维持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仔细观察患者情形。对于想睡或逐渐失去意识者,禁止给予液体。给水漱口,若患者可饮水,可缓慢给予液体。立即就医治疗。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依指示使用氧气。禁止导泻及呕吐。活性碳糖浆不会吸收碱性物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