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环己基乙烯基醚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Cyclohexylvinylether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易燃液体,分类3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2A
皮肤致敏物,分类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3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警告
危险说明易燃液体和蒸气
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严重眼刺激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响应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出现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长时间眼刺激:求医/就诊。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储存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环己基乙烯基醚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2182-55-0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吸入熏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受污染区域。让患者躺平休息,并注意保暖。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则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治疗。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若有肥皂,可使用肥皂清洗。若感到皮肤刺激,应寻求医疗照护。
眼睛接触立刻以清水冲洗。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立刻就医治疗;若感到持续疼痛或症状复发就医治疗。眼睛若受伤,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食入若不慎吞食,应尽快就医治疗。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必须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或有特殊说明,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以手指进行催吐。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以物理性方法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有毒物质(若无指定疗法):基础疗法:必要时,以抽吸方式使其呼吸道畅通。观察其呼吸状况,若其呼吸量不足,则可协助其呼吸。以非再呼吸面罩供给氧气,其供给速率为10-15L/min。若有肺水肿或休克情形,则应接受观察及治疗。可能会有病发情形。不可催吐,若疑似吞食该物质,则应先漱口并在患者可吞咽的情况下饮用200毫升的水(建议饮用量为5ml/kg)来进行稀释(患者会有强烈的呕吐反射且不会流口水)。依其症状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