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1-丁炔-3-醇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1-butyn-3-ol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3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3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易燃液体和蒸气 吞咽会中毒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漱口。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1-丁炔-3-醇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2028-63-9 | ||
吸入 | : | 若吸入熏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受污染区域。让患者躺平休息,并注意保暖。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则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治疗。 | |
皮肤接触 | : | 立刻以干燥并干净的布料快速但轻柔的擦拭掉沾染皮肤的物质。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及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直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就医治疗。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翻开眼皮持续冲洗眼睛。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刻就医治疗。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若不慎吞食,禁止催吐。若有呕吐情形,使患者躺平或左侧卧姿势(若可能,保持头向下姿势),以保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小心照顾患者。对于想睡或逐渐失去意识者,禁止给予液体。给予清水漱口。若患者可饮水,尽量缓慢给予液体。寻求医疗建议。避免饮用牛奶或油脂、醇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有毒物质(若无指定疗法):基础疗法:必要时,以抽吸方式使其呼吸道畅通。观察其呼吸状况,若其呼吸量不足,则可协助其呼吸。以非再呼吸面罩供给氧气,其供给速率为10-15L/min。若有肺水肿或休克情形,则应接受观察及治疗。可能会有病发情形。不可催吐,若疑似吞食该物质,则应先漱口并在患者可吞咽的情况下饮用200毫升的水(建议饮用量为5ml/kg)来进行稀释(患者会有强烈的呕吐反射且不会流口水)。依其症状进行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