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2-丙烯酸-2-羟基-3-苯氧基丙酯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2-Propenoic acid, 2-hydroxy-3-phenoxypropyl ester, 3-Phenoxy-2-hydroxypropyl acrylate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易燃液体,分类4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4
皮肤致敏物,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说明可燃液体
吞咽有害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造成严重眼损伤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响应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储存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2-丙烯酸-2-羟基-3-苯氧基丙酯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6969-10-1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暖。假牙可能造成气管阻塞,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刻送医治疗。
皮肤接触立刻脱除所有受沾染的衣物及鞋靴。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若有肥皂,可使用肥皂清洗。若感到刺激,应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刻以清水冲洗。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立刻送医治疗;若感到持续疼痛或症状复发就医治疗。眼睛若受伤,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食入若不慎吞食,应尽快就医治疗。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必须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或有特殊说明,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以手指进行催吐,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以物理性方法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有毒物质(若无指定疗法):基础疗法:必要时,以抽吸方式使其呼吸道畅通;观察其呼吸状况,若其呼吸量不足,则可协助其呼吸;以非再呼吸面罩供给氧气,其供给速率为10-15L/min;若有肺水肿或休克情形,则应接受观察及治疗;可能会有病发情形,不可催吐,若疑似吞食该物质,则应先漱口并在患者可吞咽的情况下饮用200毫升的水(建议饮用量为5ml/kg)来进行稀释(患者会有强烈的呕吐反射且不会流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