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2-氯乙烷磺醯氯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2-Chloroethanesulfochloride、beta-Chloroethanesulfonylchloride、2-Chloroethylsulfonylchloride、2-Chloroethanesulfonylchloride、2-Chloroethanesulfonylchloride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3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1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说明吞咽会中毒
吸入致命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响应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漱口。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必须立即接受具体治疗(见SDS第四部分)。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储存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保持容器密闭。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2-氯乙烷磺醯氯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622-32-8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发生危害效应时,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若无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呼吸困难,由受过培训且合格的人供给氧气。立即就医。
皮肤接触将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移除,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于再次使用前,须彻底清洗和干燥。
眼睛接触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
食入立即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疗单位。不要让丧失意识的患者呕吐或给予液体。给予大量水或牛奶,切勿催吐。若发生呕吐,则将头低于臀部以避免倒吸入。若患者无意识,则将其头转侧边。立即就医。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吸入可能致命、吞食有害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患者吸入时,考虑给予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