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N,N,N,N-四乙基乙丁二胺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1,2-Ethanediamine, N,N,N',N'-tetraethyl-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3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皮肤致敏物,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易燃液体和蒸气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N,N,N,N-四乙基乙丁二胺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50-77-6 | ||
吸入 | : | 1.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2.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暖。3.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4.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5.立即就医。6.吸入蒸气或气溶胶(雾滴、薰烟)可能会导致肺水肿。7.腐蚀性物质可能会导致肺脏损伤(如:肺水肿、肺内有液体)。8.该反应可能会在暴露24小时后才延迟发生,患者应妥善休养(最好保持半横躺姿势),即使症状未显现或尚未出现也必须持续接受医疗观察。9.在症状产生前,可考虑使用含dexamethasone衍生物或beclomethason衍生物的喷剂。但须交由医生或医生指示人员进行相关操作。 | |
皮肤接触 | : | 立刻以大量清水冲洗身体及衣物,最好使用紧急冲淋设备。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直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立即就医。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翻开眼皮持续冲洗眼睛。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立刻联系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以寻求相关建议。立即就医。若不慎吞食,禁止催吐。若有呕吐情形,可让病人维持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仔细观察患者情形。对于想睡或逐渐失去意识者,禁止给予液体。给水漱口,若患者可饮水,可缓慢给予液体。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呼吸道衰竭虽不常见,但因软组织水肿,可能偶尔会发生。除非在直接目视下可以完成气管内插管,否则应进行环甲膜切开术或切开气管。应给予氧气。若发生休克表示发生穿孔,须强制给予静脉注射并输注液体。由于碱腐蚀的损伤主因为液化坏死,脂肪被皂化和蛋白质液化会使组织产生更深的伤害。若发生吞食,则建议:(1)牛奶和水为较佳的稀释剂。(2)成人不该给予超过两杯的水。(3)当放热反应的发生可能会加重伤害时,就不该给予中和剂。(4)绝对禁止导泻和催吐。(5)活性碳无法吸附碱。(6)不可进行洗胃。若有暴露情形,应给予支持疗法:(1)无法从嘴巴进食。(2)若经胃镜确认有黏膜损伤时,需在48小时内开始给予类固醇。(3)在评估是否进行外科手术侵入治疗时,需先小心评估组织坏死量。(4)只要病患发生吞咽困难,应立即就医。若因暴露导致皮肤损伤,伤处可能产生20~30分钟的刺激。若暴露导致眼睛损伤需用生理食盐水清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