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L-谷氨酸盐酸盐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L-Glutamic acid, hydrochloride | |
GHS 危害分类 | |||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3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严重眼损伤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戴防护手套 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 ||
响应 |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出现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 ||
储存 | 适当容器:使用聚乙烯或聚丙烯容器。检查容器是否有清楚的标示及免于泄漏。储存不相容物:避免氧化剂。储存要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紧闭。储存于阴凉、干燥及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不相容物质和食物器皿。避免容器物理性损坏并定期测漏。遵守厂商提供之储存及处置建议。储存在38℃以下。存区需要含有稳定剂,并须监测其溶氧量。参考厂商建议浓度。 | ||
处置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L-谷氨酸盐酸盐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38-15-8 | ||
吸入 | : | 1.若发生危害效应时,应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2.若无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3.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1.将受污染的衣物和靴子移除,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2.立即就医。3.受污染衣物和靴子须彻底清洗和干燥方可再次使用。 | |
眼睛接触 | : | 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2.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大量吞食,应立即就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无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