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2-丙烯酸十六烷(醇)酯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2-Propenoic acid, hexadecyl ester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皮肤致敏物,分类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3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2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2A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警告
危险说明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严重眼刺激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戴防护手套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响应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收集溢出物。
如出现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长时间眼刺激:求医/就诊。
储存适当容器:使用金属桶/罐储存。依照厂商建议方法包装。检查容器是否有清楚的标示且无任何裂缝。储存不相容物:避免接触强酸、强碱、氧化剂、聚合催化剂(过氧化物、过硫酸盐)、铁或铁锈。避开高温、火焰、日光、X射线或紫外线。大量聚合可能会产生非常激烈的反应,且可能爆炸。存放于温度低于38℃处。储存要求:储存区需要含有稳定剂,且须监测其溶氧量,并参考厂商的建议浓度。禁止过度装填容器,以维持产品上方的自由空间。喷洒/覆盖氮气或不含氧气体可能会使稳定剂失去作用。存放于温度低于38℃处。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紧闭。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不相容物质和食物器皿。避免容器物理性损坏并定期测漏。遵守厂商提供之储存及处置建议。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2-丙烯酸十六烷(醇)酯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3402-02-3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吸入熏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受污染区域。让患者躺平休息,并注意保暖。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则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治疗。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若有肥皂,可使用肥皂清洗。若感到皮肤刺激,应寻求医疗照护。
眼睛接触立刻以清水冲洗。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立刻就医治疗;若感到持续疼痛或症状复发就医治疗。眼睛若受伤,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食入立刻给予水。通常不需急救,若有疑问,应联络毒物咨询中心或医师。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依其症状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