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二烯丙基胺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二烯丙胺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diallylamine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2 急性毒性-经皮,分类3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2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3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分类2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2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皮肤接触会中毒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可能对器官造成损害 对水生生物有毒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已接触或有疑虑: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收集溢出物。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二烯丙基胺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24-02-7 | ||
吸入 | : | 此物质是可燃的,移除任何引火源;若患者已无意识或没有反应,救援前,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自身安全(如穿着适当防护装备,或使用互助式支援方式救援)。移走污染源或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果患者呼吸困难,在医师指示下由受过训的人员供给氧气。避免患者不必要之移动。肺水肿的症状可能持续达48小时。 | |
皮肤接触 | : | 以温水缓慢冲洗受污染的部位20-30分钟。如果刺激感持续,反复冲洗,冲洗时不要间断。冲水中脱掉受污染的衣服、鞋子和皮饰品。立即就医。须将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饰品完全除污后再丢弃。 | |
眼睛接触 | : | 必要时戴防渗手套以避免触及该化学品。立即将眼皮撑开,用缓慢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20分钟。可能情况下可使用生理食盐水冲洗,且冲洗时不要间断。避免清洗水进入未受影响的眼睛。如果刺激感持续,反复冲洗。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若患者自发性呕吐让其漱口及反复给水,喝水后再给予牛奶。立即就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患者吸入时,考虑给予氧气。吞食时,考虑食道镜检查,避免洗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