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二(巯基乙酸)乙二醇酯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Acetic acid, mercapto-, 1,2-ethanediyl ester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4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3
皮肤致敏物,分类1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2A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2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说明吞咽有害
吸入会中毒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严重眼刺激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戴防护手套
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响应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出现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长时间眼刺激:求医/就诊。
收集溢出物。
储存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容器密闭。
存放处须加锁。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二(巯基乙酸)乙二醇酯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23-81-9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暖。假牙可能造成气管阻塞,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刻送医治疗。
皮肤接触立刻以干燥并干净的布料快速但轻柔的擦拭掉沾染皮肤的物质。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及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直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送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刻翻开眼睑持续冲洗眼睛。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刻送医治疗。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食入若不慎吞食,应尽快就医治疗。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必须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或有特殊说明,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以手指进行催吐,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以物理性方法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有毒物质(若无指定疗法):基础疗法:必要时,以抽吸方式使其呼吸道畅通;观察其呼吸状况,若其呼吸量不足,则可协助其呼吸;以非再呼吸面罩供给氧气,其供给速率为10-15L/min;若有肺水肿或休克情形,则应接受观察及治疗;可能会有病发情形。不可催吐,若疑似吞食该物质,则应先漱口并在患者可吞咽的情况下饮用200毫升的水(建议饮用量为5ml/kg)来进行稀释(患者会有强烈的呕吐反射且不会流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