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4-溴-2-(4-氯苯基)-1-(乙氧甲基)-5-(三氟甲基)-1H-吡咯-3-腈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1H-Pyrrole-3-carbonitrile, 4-bromo-2-(4-chlorophenyl)-1-(ethoxymethyl)-5-(trifluoromethyl)-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4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分类2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1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说明吞咽有害
吸入会中毒
长期或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响应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收集溢出物。
储存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容器密闭。
存放处须加锁。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4-溴-2-(4-氯苯基)-1-(乙氧甲基)-5-(三氟甲基)-1H-吡咯-3-腈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22453-73-0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吸入粉尘,应将患者移出受污染区域。鼓励患者用鼻子吸气,以确保呼吸道畅通。若仍感到刺激或不适,应就医治疗。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及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若有肥皂,可使用肥皂清洗。若感到刺激,应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刻以清水冲洗。翻开眼皮彻底清洗眼睛。立刻送医治疗;若持续感到疼痛或症状复发就医治疗。眼睛若受伤,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食入立刻给予水。通常不需急救,若有疑虑,应联络毒物资讯中心或医师。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依症状治疗。若大量吞食且距离暴露时间点在一小时内,应考虑进行肠胃道清除。若吞食少量且已发生有效的呕吐或延迟治疗,可考虑经口服给予活性碳糖浆或山梨醇。解毒剂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