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2-辛炔酸甲酯、庚炔碳酸甲酯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2-Octynoic acid, methyl ester, Methyl hept-1-yne-1-carboxylate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4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4 急性毒性-经皮,分类5 皮肤致敏物,分类1 吸入危害,分类2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警告 | ||
危险说明 | 可燃液体 吞咽有害 皮肤接触可能有害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不得诱导呕吐。 收集溢出物。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2-辛炔酸甲酯、庚炔碳酸甲酯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11-12-6 | ||
吸入 | : | 若吸入熏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暖。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刻就医治疗。 | |
皮肤接触 | : | 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直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就医治疗。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以清水冲洗。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立刻就医治疗;若感到持续疼痛或症状复发就医治疗。眼睛若受伤,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若不慎吞食,禁止催吐。若有呕吐情形,使患者躺平或左侧卧姿势(若可能,保持头向下姿势),以保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小心照顾患者。对于想睡或逐渐失去意识者,禁止给予液体。给予清水漱口。若患者可饮水,尽量缓慢给予液体。寻求医疗建议。避免饮用牛奶或油脂、醇类。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有毒物质(若无指定疗法):基础疗法:必要时,以抽吸方式使其呼吸道畅通。观察其呼吸状况,若其呼吸量不足,则可协助其呼吸。以非再呼吸面罩供给氧气,其供给速率为10-15L/min。若有肺水肿或休克情形,则应接受观察及治疗。可能会有病发情形。不可催吐,若疑似吞食该物质,则应先漱口并在患者可吞咽的情况下饮用200毫升的水(建议饮用量为5ml/kg)来进行稀释(患者会有强烈的呕吐反射且不会流口水)。依其症状进行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