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1-氯-2,3-环氧丙烷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1-chloro-2,3-epoxypropane;epichlorhydrin;3-chloro-1,2-epoxypropane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3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3 急性毒性-经皮,分类3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3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皮肤致敏物,分类1 致癌性,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易燃液体和蒸气 吞咽会中毒 皮肤接触会中毒 吸入会中毒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可能致癌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使用前取得专用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运。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漱口。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已接触或有疑虑:求医/就诊。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处须加锁。 保持容器密闭。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1-氯-2,3-环氧丙烷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06-89-8 | ||
吸入 | : | 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果患者停止呼吸,施予人工呼吸。让患者保持温暖和安静,并立即送医。 | |
皮肤接触 | : | 直接接触:立即用肥皂或中性清洁剂及水冲洗。经由衣服接触:立刻脱掉污染的衣物,并以肥皂或中性清洁剂和水冲洗受污染的皮肤。冲洗后,若仍有刺激感,立即送医。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并不时地撑开上下眼皮。立即送医。 | |
食入 | : | 立即送医。若无法立即送医﹐则先灌入1-2杯清水,以手指插入喉咙催吐或依包装指示给予吐根糖浆催吐。患者若意识不清或痉挛勿催吐。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突然大量吸入蒸气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意识下降,严重时甚至死亡。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吞食时,考虑洗胃、活性碳及通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