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毕汰芬、嘧螨醚;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5-Chloro-N-{2-[4-(2-ethoxyethyl)-2,3-dimethylphenoxy]ethyl}-6-ethylpyrimidine-4-amine、-4-amine、4-pyrimidinamine,5-chloro-n-(2-(4-(2-ethoxyethyl)-2,3-dimethylphenoxy)ethyl)-6、5-chloro-n-(2-(4-(2-ethoxyethyl)-2,3-dimethylphenoxy)ethyl)-6-ethylpyrimidin、SU-9118、Miteclean、pyrimidifen(bsi,iso)、Pyrimidifenstandard、Pyrimidifen | |
GHS 危害分类 | |||
皮肤致敏物,分类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分类2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3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2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1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长期或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 吞咽会中毒 吸入致命 对器官造成损害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戴防护手套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烟/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漱口。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必须立即接受具体治疗(见SDS第四部分)。 如已接触或有疑虑: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收集溢出物。 | ||
储存 | 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保持容器密闭。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毕汰芬、嘧螨醚;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05779-78-0 | ||
吸入 | : | 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暖。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若有肥皂,可使用肥皂清洗。若感到刺激,应就医治疗。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以清水冲洗。翻开眼皮彻底清洗眼睛。立即就医;若感到持续疼痛或症状复发就医治疗。眼睛若受伤,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若不慎吞食,应尽快就医治疗。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必须立即就医治疗。同时,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则病人须接受照护,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或有特殊说明,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以手指进行催吐,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以物理性方法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基础疗法:必要时,以抽吸方式使其呼吸道畅通,观察其呼吸状况;若其呼吸量不足,则可协助其呼吸,以非再呼吸面罩供给氧气,其供给速率为10-15L/min;若有肺水肿或休克情形,则应接受观察及治疗,可能会有病发情形,不可催吐,若疑似吞食该物质,则应先漱口并在患者可吞咽的情况下饮用200毫升的水(建议饮用量为5ml/kg)来进行稀释(患者会有强烈的呕吐反射且不会流口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