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化学品中文名称乙酰乙酸甲酯、β-丁酮酸甲酯
化学品中文别名
化学品英文名称Methyl acetoacetate, Butanoic acid, 3-oxo-, methyl ester;Methylacetyl acetate
第 2 部分—危险性概述
GHS 危害分类
易燃液体,分类4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5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2A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分类3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警告
危险说明可燃液体
吞咽可能有害
造成严重眼刺激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响应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长时间眼刺激:求医/就诊。
储存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处置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第 3 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化学性质物质
成份: 乙酰乙酸甲酯、β-丁酮酸甲酯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05-45-3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若发生危害效应时,应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若无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立即送医。
皮肤接触将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移除,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于再次使用前,须彻底清洗和干燥。
眼睛接触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
食入若大量吞食,立即就医。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眼睛刺激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