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氯乙酸乙酯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氯醋酸乙酯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ethyl chloroacetate;chloroacetic acid ethyl ester | |
GHS 危害分类 | |||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3 急性毒性-经皮,分类3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3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吞咽会中毒 皮肤接触会中毒 吸入会中毒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漱口。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收集溢出物。 | ||
储存 | 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容器密闭。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氯乙酸乙酯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05-39-5 | ||
吸入 | : | 若发生危害效应时,应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若无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立即送医。 | |
皮肤接触 | : | 将受污染的衣物和靴子移除,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受污染衣物和靴子于再次使用前须彻底清洗和干燥。 | |
眼睛接触 | : | 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若吞食,给饮大量水,但切勿催吐。立即就医。只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催吐。若患者意识丧失或痉挛,不要经口给予任何东西。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吸入可能致命、吞食有害、呼吸道刺激、眼睛刺激、皮肤刺激、流泪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患者吞食时,考虑洗胃、活性碳糖浆及泻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