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三正丙胺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N,N-二丙基-1-丙胺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tripropylamine;1-propanamine, N,N-dipropyl- | |
GHS 危害分类 | |||
易燃液体,分类3 急性毒性-经口,分类3 急性毒性-经皮,分类3 急性毒性-吸入,分类3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3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易燃液体和蒸气 吞咽会中毒 皮肤接触会中毒 吸入会中毒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万一起火,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漱口。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感觉不适,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 ||
储存 |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保持低温。 存放处须加锁。 保持容器密闭。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三正丙胺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02-69-2 | ||
吸入 | : | 若患者已无意识或反应,急救前先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安全。移走污染源或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若呼吸困难,最好在医生指示下由受训过的人供给氧气。若无必要,尽量不要移动患者。肺水肿的症状可能延迟48小时后才发生。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避免直接接触此物尽可能戴防渗的防护手套。尽速用缓慢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20~30分钟以上。若冲水后仍有刺激感,再反复冲洗,立即就医。不要停止冲洗。脱掉污染的衣服、鞋子以及皮饰品(如表带、皮带)。须将污染的衣物、鞋子及皮饰品(如表带、皮带)完全除污后再使用或丢弃。 | |
眼睛接触 | : | 避免直接接触此物,尽可能戴防渗手套。立即将眼皮撑开,用缓慢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20~30分钟。尽可使用生理食盐水冲洗且不要间断。冲洗时要小心,不要让含污染物的冲水流入未受污染的眼睛里。若冲洗后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 |
食入 | : | 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嗽口。不可催吐。给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以稀释胃中的化学物质,若有牛乳,给水后再给予牛乳喝。若患者自发性呕吐,反复给水。迅速将患者送到紧急医疗单位。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高浓度可能引起肺水肿或致死。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患者吸入时,考虑给予氧气;避免洗胃及引发呕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