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中文名称 | : | 3,4-二甲基苄氯 | |
化学品中文别名 | :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 | 4-(Chloromethyl)-o-xylene;3,4-Dimethylbenzylchloride;1,2-Dimethyl-4-chloromethylbenzene;1-(Chloromethyl)-3,4-dimethylbenzene;4-(Chloromethyl)-1,2-dimethylbenzene;4-(Chloromethyl)-o-xylene;NSC62669;、3,4-Dimethylbenzylchloride | |
GHS 危害分类 | |||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分类1 皮肤致敏物,分类1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1 | |||
标签要素 | |||
危害象形图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说明 |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
防护措施说明 | |||
预防 | 不要吸入粉尘/烟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气雾/蒸气/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 ||
响应 |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具体治疗(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出现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 收集溢出物。 | ||
储存 | 存放处须加锁。 | ||
处置 | 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货箱。 | ||
化学性质 | : | 物质 | |
成份: 3,4-二甲基苄氯 | 化学文摘编号(CAS No.) : 102-46-5 | ||
吸入 | : | 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让患者躺平休息,并保暖。假牙可能会阻塞气管,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如病患没有呼吸,须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 | |
皮肤接触 | : | 立刻以大量清水冲洗身体及衣物,最好使用紧急冲淋设备。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衣物,包括鞋子。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直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立即就医。 | |
眼睛接触 | : | 立刻翻开眼皮持续冲洗眼睛。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或冲洗15分钟以上。立即就医。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 | |
食入 | : | 立刻联系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以寻求相关建议。立即就医。若不慎吞食,禁止催吐。若有呕吐情形,可让病人维持左侧卧姿势(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仔细观察患者情形。对于想睡或逐渐失去意识者,禁止给予液体。给水漱口,若患者可饮水,可缓慢给予液体。 | |
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急性的和慢性的 | : | 无资料。 |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 | 提供100%氧气。气管插管禁止过度膨胀的呼吸窘迫者须做环甲膜切开术。建议30分钟内给予水或牛奶进行稀释。不可使用中和剂,可能会产生放热反应而造成伤害。成人饮水1或2杯。酸处理不适合使用活性碳糖浆。皮肤受损需用大量生理食盐水冲洗。处理化学性灼伤要使用非黏附性的纱布和包扎。二度深度灼伤可使用磺胺银软膏。大量生理食盐水冲洗眼睛。依眼睛损伤程度可使用散瞳眼药水、抗生素滴眼液、血管收缩剂或人工泪液。类固醇眼药水须咨询眼科医生批准。 | |